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卖员编造谣言被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外卖员编造谣言被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卖骑手跳楼被人造谣是因为送货超时被推下楼,还好警方及时调查,公布真实原因是其婚姻矛盾,并将造谣者拘留五天,我认为:
一,造谣者被处罚真是咎由自取,否则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怎么能国泰民安呢?中国人的老祖宗孔子说“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中国原本是礼仪之邦,怎么能容忍那些造谣中伤之人,党和政府就应该及时扭转社会风气。
二,现在有关骑手送货超时被打被骂被投诉的新闻很多,我觉得是不是送货时间定得太苛刻了?有关政府部门对快递行业应该严加监管,好好整顿,否则欲速而不达,我在杭州经常看到骑手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事故频发,害人害己。
三,我认为消费者应该对骑手一定的理解和宽容,如果超时不太多,比方只有几分钟,就不要生气,如果超时比较多,也不要骂人打人,应该按照正常途径比方口头批评,或者投诉。
四,我认为,我们的生活质量高低并不完全取决于收入多少,而是社会风气好不好,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来努力维护。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愿人人都能做到,我们生存的地方就是净土、天堂、极乐世界。
总之,仁爱和平,惩恶扬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弘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国家民族才能兴旺发达,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据坦洲公安微信公号发布情况通报称,视频中的坠楼男子万某某实际上是与妻子因婚姻问题发生争吵后跳楼自杀,坠楼后致伤。目前,万某某在坦洲医院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另外,通报指出,2019年9月25日23时许,坦洲公安对散布谣言的郑某彬进行调查,郑某彬对其在微信群内散布“外卖骑手因送餐超时被推坠楼”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坦洲公安已依法对郑某彬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外卖内40多只蟑螂,男子已经报警,无良商家究竟如何处理?
很显然外卖吃出40只蟑螂,这是在炒作或者造谣。点餐男子吃到蟑螂为什么不联系商家给退款,或者是重新在别的商家下单填饱肚子。吃出蟑螂就报警,这显然是在浪费警力。一个正饿着肚子要点外卖的人,还有心情去报警,真是搞笑。
我感觉这是饿出了阴影,我也经常点外卖,吃到头发这不奇怪,但我从来没吃到过40只蟑螂,是不是我眼神不好使了。
别说你吃到40只蟑螂,就算你吃到了一只小强,联系商家分分钟给你退钱,还会重新做一份赔偿给你。商家最怕的就是投诉了,如果在平台上投诉餐品有问题,平台会马上把钱退给你,还会处罚商家。
吃到蟑螂就报警,警力就被你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耽误了。报警有什么价值呢,是你吃完中毒了,还是压根儿就没吃。假设真的有蟑螂,你还会吃吗?你不会吃,对你没造成什么重大损失还报警。万一是故意栽赃陷害,报警可能反被抓。
商家应该如何处理?
现在外卖商家基本上都装有监控,防止骑手拿错餐或者多拿餐。当然监控还有其他目的,我就不详细说明了,有监控就有图有真相了。商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者平台调查即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你认为吃到40只蟑螂是真事儿吗?
我觉得有可能会反转,如果有40多只蟑螂,那么商家要有多眼瞎才没有看到?自己做的东西,再瞎也至于这么多,除非商家根本没看,直接拿的成品,那么就是保存问题,或者是生产厂家的问题。不过无论怎么说,商家都有责任,所以还是等警方调查清楚再做决断
我觉得这不可能是真的,除非商家眼瞎,眼瞎也不可能,哪里就找齐40个蟑螂呢?
商家也不容易,谁知道会遇到什么买家呢?被讹上了吧?
我觉得做人还是实诚点好,或者讹人也要有点智商才行。
外面你要说40只了,我肯定不相信,你要说有个四五只,甚至10只我都有可能相信。不管这事情是一个怎么样的事情,但是有蟑螂这是肯定样的事情。其实这件事情他们报警都是没有用的,因为警察不管这些事情了,就应该去举报的食品卫生,
阿里周女才是此案件的祸首元凶!她有何脸面出面回应?!强烈支持受害者上诉状告谎渣周女!狠毒莫过妇人心啊!可以想象今后职场拒绝女性,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行业新规!否则男性将人人自危!一定要记住古人的警世良言:“行船走马,不载孤女。”,“家有闲屋,不住独女。”,“席间有女,必定有局。”……古往今来,善于撒谎编造故事,是社会上许多无良女性的天性!当今社会,但凡涉及男女两性关系的事件基本上都是以女性恶人先告状出炉,最后事实反转而收尾,“清华腚姐事件”,“公交车摸臀女事件”,“货拉拉跳车女事件”,“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这所有的一切说明了什么问题?!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啊!“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现在许多无良的女权份子利用民众的善良,利用民众对女性柔弱的同情心,以及法律法规对于女性的袒护,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诬陷男性,制造出来各种恶性诬告事件!努力的透支着国家,民族,社会,男性,法律法规对女性的爱护,容忍和信任!究其原因,是双标的法律法规给了她们恶人先告状的信心!更是“恶意女权”泛滥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别有用心,另有目的的诬陷之时,无良女权,字字见血,句句致命,心狠手辣,毫不留情,何来弱势可言?!所谓“弱势女性”,此时此刻强大凶恶无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势群体不能只看性别!醉驾犯法,难道醉酒诬告就不犯法吗?!所以法律法规也应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健全完善,废除双标,不能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男女平等了,法律法规却还依然墨守陈规,没有变通,把女性当做“弱势群体”对待!依据社会现实,调整现行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否则,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这个案子的受害人究竟是谁?阿里商誉大受损伤,阿里高管被迫离职和处分,王妻张妻及周夫成了笑料,这一切都源于周的虚假及夸大陈述。如果是周一开始准确表述事情的经过,该处罚的处罚该无罪的无罪,她也不会承受这么多非议。济南公安不迫于舆论,公正执法,不选择性使用证据,也不会有这么多质疑。后续如果是王妻张妻坚持维权,持续提出复议或诉讼,尴尬的就是济南公安了。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王某和张某的妻子并不是太在意丈夫的鬼混行为,真正在意的是官方给出的判罚是她们的丈夫失去了工作,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而且,她们的丈夫身上有了污点,以后大概只能去工地和农民工一起锄泥搬砖了。她们纠缠周某的本意不是要辨明是非,而是恢复她们丈夫的名誉地位,可惜这是徒劳的,因为所有当事人让大众看到的事情经过都是片面的甚至是有所隐瞒的,只有他们在配合官方调查的时候陈述是真实全面的,官方通过几方口供的互证了解了全部事实后给出的处理意见可以说是公正无欺的,毕竟事情炒的这么热影响这么大他们的处理意见应该是趋于保守经得起推敲的,所以,二位夫人想借责难周女士推翻官方处理意见的想法是白日做梦。
官方已经有了定论,周女士再和两位夫人互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陈述过程仿佛当众又被猥亵一遍,情何以堪?
为什么要出面回应?
王某文和张某妻子通过平台发文,是希望以这种方式带动舆论给自家男人遮丑。塑造自家男人有错,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的现象。避免他们因社死而今后难找到好的工作,影响今后家庭的生活。
警方和检察院给出了明确的结论:张某涉嫌犯罪已被批准逮捕;王某文严重违法但未触犯刑法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顶格处罚。周某有必要和两位妻子在网络上打口水仗?意义在哪里?
两位妻子真认为自家男人被冤枉,想给自家男人洗白白就应该:王妻和王某文申请行政复议,撤消对王某文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并要求给予国家赔偿。她们夫妻敢这样做吗?周妻收集证据,等周某宣判后提请上诉,同时对警方和检察院提起诉讼。她又敢这样做吗?
她们只是在网络上发文,所谓质疑和反击周某,这种做法除了获取缺少法律常识和喜欢脑补、YY的网民同情外于事无补!当然,还可以让吃瓜群众多吃几片瓜。
该事件自周某报警,警方立案并及时介入侦办,就是刑事案件。我奉劝某些人,可以吃瓜可以脑补故事情节。但不要无凭无据质疑警方和检察院的司法公正性。因为这种无端“质疑”已经超出吃瓜范畴,涉嫌诽谤警方和检察院的工作,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网民可以在道德层面对这类公众事件给予监督和评论。但不要对涉法事件妄加评论甚至质疑警方和检察院的司法公正性!你我的法律知识和对事实的了解,都不足以支撑对警方和检察院的质疑!
最后补充说一点:对照周某8000字长文和警情通报可知,周某文中有一些谎言和失实。但警方及时立案并展开侦办,说明警方掌握了足够证据。而周某的那些谎言和失实表述,不会影响警方依法办案!对张某和王某文及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是依据掌握的相关证据。而不是依据当事人口供和网络长文。至于王某文最后未被逮捕而采取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只说明警方和检察院对该案件的重视,以及执法的公正和严谨。认为警方掌握的证据,不足以将其送上法庭,才改处治安拘留而不是说王某文是个好人!治安拘留15日说明王某文严重违法,但未触犯刑法未达到犯罪的标准!仅此而已!
当然,对于那些认为只要没有犯罪就是好人,甚至就可以籍此起诉周某的脑c人士来讲当我没说。
不过还是要告诉你们一点常识:在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未被撤销前,起诉周某诽谤甚至诬陷就是笑话!因为警方和检察院的处罚决定就是最好的证明!
周某不出面回应,可能觉得没必要回应,因为各种疑问网友都有相应的答案,就是她回应了,不相信的仍然是不相信。
我也有个疑问,就是阿里王某和华联张某的手机好像只能接听电话。
阿里王某接到同事的电话后,本来可给周女先打个电话问问情况,硬是不嫌麻烦,要亲眼看个究竟。
华联张某也是连话费都一毛不拔,两次接到周女的邀请电话,跑错了酒店,都不回个电话就自个回家睡觉,让人家周女空等。
唉!连电话费都节约的人,周女还想在人家身上揩油,岂不悲哀!
我不知道他们被打脸没,我倒是觉得你被打了,好好去看一下这个新闻,你说的这是个过时的了,你好好自己去看偷外卖的那个,人家已经上班了,不是研究生, 再说了一个人犯罪你就往一群人的身上泼水,我觉得你这人脑子有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被人身上了,人家过得怎么样关你屁事,就一天晓得没事做在网上一天提问,而且提问之前也没搞清楚什么问题,看到风就是雨,你好意思吗,很多谣言就是你们这群人一天闲得无聊才弄出来的,你自己好好过你的日子不好吗,人家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怎么律师这个行业惹你了?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是我批评的不是这件事,首先你拿偷外卖这件事说,你都没把事情弄清就拿出来问有什么意思,然后又说律师怎么怎么的,希望你这辈子都不要打官司,不然我怕你会哭着喊着要请律师,最后说一句,还不如去好好做顿饭吃了睡觉,一天瞎操心,最后加一句,我刚才被举报了
首先,你说的部分律师,法律专家为研究生偷外卖强行洗白,我不知道你具体指的是谁,法理上肯定是构成犯罪了。
其次,情理上,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哪怕是某个律师,法理上觉得他犯罪了,但是律师在情理上可以觉得他可以原谅,这并不矛盾。
最后,如果某个律师觉得确实觉得他法理上也不构成犯罪,我相信他肯定有他的理由。总不能我不同意他的观点,就不让别人说话吧。我们应该对事不对人,他观点有错,我们可以指出来,说出我们自己的观点。
前面被邀请的答题人不是律师都已经打了你的脸,还要我来吗?每个行业都有好人和坏人,每个人对好人和坏人的认识都不一致。你怎么跟律师行业有这么大的深仇大恨呢?凭你一己之力一点什么作用都没有,只要被打脸😁
发表你说的那种意见的都不是律师,至于是什么我也懒得评论,反正作为专业人士我对朋友圈的唯一劝告就是不要加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人的基本判断原则,从近二十年的从业经验来说,一看到这样的报道就开始让子弹飞,劝告不到24小时就传来了打脸声,打的不是法律人的脸,只不过是某些自媒体的脸,偷外卖不是不可饶恕,只不过能不能饶恕是法律说了算,法律允许律师发出不同的声音,但那也是合法的声音,不合法的那些,只能算是聒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卖员编造谣言被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卖员编造谣言被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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